摇头。
“陈承祖。”
继续摇头。
“陈大牛。”
再次摇头……
一个时辰过去了,提名字的人已经换了两个,沈寡妇家的桌子上也摆放了一排水碗,沈寡妇已经又去烧水了。沈狗子摇头已经摇到麻木,只是木木呆呆的等着他们念到沈二的名字。
“我说兄弟啊!到底是谁打得你啊!这邻村一百里的村庄我能说的人都说了,你告诉我到底是谁打的你啊!”众人也十分的不解,他们能提出来的都提了,怎么沈狗子就是没有反应呢?沈狗子一脸悲愤,请不要随便减掉人数好吗?沈二虽然是个病人,但是当年也是身强体健的一条好汉啊!
“要是狗子哥会写字就好了。”有人喃喃道。
然而沈狗子并不会写字,就算是他会写字,剩下的几个人也都不认识字啊!众人一阵沉默。
那边,沈凌两人回到家,将食物放在厨房,又换了被褥衣服,韩实开心的穿着新棉衣给沈凌看,这还是他第一次穿新衣服,以前都是穿他哥不要的。“好看么?”
“好看。”沈凌刚刚收拾完桌子,擦干净,抽空抬起头看了一眼,点点头。
韩实脸一红,扭捏的捏着衣服角,道:“那我去做饭。”
“嗯。”沈凌随意的点点头,也没有跟上去的意思。
沈凌先取出损毁的红纸,细细的量好尺寸之后,才小心翼翼的裁开,先是好的部分的红纸,再是损毁部分的,有些只是发皱,有些则是既晕色也发皱,第一种的还能勉强写几个福字或者四个字的小春联,发皱又掉色的只能凑合着写了,到时候大不了当做饶头给别人,一文钱也可以卖嘛!这世上穷人还很多的,只是掉色和发皱,想来应该有人不太介意。
沈凌细心的取出砚台放在桌面上,开始加水研磨。等韩实做好饭叫沈凌吃饭的时候,沈凌正在提笔写字,注意力全部集中在纸面上,表情严谨认真,一手握住毛笔,动作行云流水,写出的字力透纸背,遒劲自然。
韩实虽然看不太懂,但是站在门口也渐渐的有些呆,总觉得沈凌特别特别的厉害,也特别特别的好看,写出的字都比其他人的漂亮,这么厉害的人,是他的丈夫吗?韩实有种不真切的感觉,脸一点点的温热起来,目光无法移开分毫。
作者有话要说: (沈狗子:不好意思兄弟们,我给你们丢脸了,我是被一个病的起不来的人给打趴下的。)
第十二章
沈凌写了好一会儿,才发现韩实站在门口呆呆的看着他,挑眉一笑,“怎么了?”沈凌放下笔。
韩实觉得沈凌特别好看,就像是戏文里说的那种大人物,他形容不出那种感觉,但是总是觉得,即使是沈凌穿着粗布衣服,站在这种破旧的土屋里,也依旧让他觉得不凡。
“吃饭了。”韩实轻声道,目光看着沈凌,脸颊的红晕还未褪去。
“好。”沈凌收好笔墨,把写好的春联放在桌面上晾,就走出屋子,韩实呆呆的看着他一动不动,沈凌伸手刮了下韩实的鼻子,“吃饭了,傻站着干什么呢?”
韩实低下头去,转头朝着厨房走,韩实用肥肉炒了一盘青菜,油汪汪的看着就有食欲,黄橙橙的玉米饼,上面还抹着一层油光,沈凌惊奇的看向韩实,韩实不好意思的低下头,沈凌觉得,必须要夸一下小孩才行,于是韩实更加不好意思了。
两人吃了饭,韩实刷好了碗,再次进入堂屋的时候,沈凌已经写了一叠对联,晾干之后就放在凳子上,见到韩实进来,赶紧道:“小石头,帮我把对联放到床上去,别掉到地上。”
“嗯,好。”韩实连忙答应,走过去小心翼翼的捧着对联朝着床上移动,放好之后又转身回来,看着沈凌忙碌,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:“我能做什么吗?”韩实突然觉得特别害羞,以前他跟沈凌说话都不会这样,但是现在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。
“帮我裁纸吧!先紧着破损的纸张来,最后晕色的褶皱的尽量裁,到时候我们卖的便宜点。”
“嗯。”韩实取过剪刀,比对着沈凌剪出来的大小开始剪裁,两个人一个写一个裁纸,一直到天色黑下来。
“小石头,点灯。”沈凌放下毛笔,轻轻按了按手上的穴位,写了太久的毛笔字,手很难受,觉得都快要抽筋了,再看一眼旁边的对联,他已经写了快有一叠,从开始写字开始算起,加上快速的吃了顿饭,他已经将近工作两个时辰了,天色已经暗下来,基本没办法继续写字了。
“好。”韩实见沈凌速度如此之快,心跳也越发加速,一副对联是十文,加上横批是十二到十五文,他们竟然已经写了将近一百多副春联。
韩实也顾不得心疼灯油,或者说比起灯油,春联的利润太大,让他也有些忘记灯油的事情了。韩实点了灯,两个人又奋战了将近一个时辰,直到韩实耐不住打了个哈切,沈凌才停下笔,看向韩实,“明天继续吧!争取下午去一趟杂货店看店老板能收多少。”
“嗯。”韩实点点头,灯光下,瘦小的韩实小巧又可爱,目光中闪烁着光芒,仿佛爱慕,爱慕?沈凌顿了顿,以为自己看错了,又忍不住仔细的打量了一圈,好像,就是爱慕啊!这种脸红红,羞涩又盯着他不肯放的神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