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飞非常沮丧,不用照镜子,他也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一副鬼样子。
之前的样子,至少还能看出一点正常人类的样子,但是现在呢?如果不是不是末日后的这些遭遇,他觉得,他能被自己的样子吓死。
现在还没有死,就得继续活下去。
想着他跳出了吧台。
“咦?”
他发现,比起之前来,他的身体灵活了许多,走了几步,脚步也不再蹒跚,看到吧台上的消防斧,他拿在了手中。
末日刚刚降临时,他就试过消防斧,但那时的他,力量不大,虽然消防服拿着威武,但用起来确实费事,需要用双手气去抡,抡个几下,就会消耗很多的力气,还不如一把小巧的起子好用。
但现在,路飞单手摔了下,感觉很轻松,居然做到了收发自如。
“看来力气比正常的人类大了两倍有余!”
“再试试速度!”
想着,路飞提着斧子,就在超市里的货架之间跑了起来!
“变得和正常人差不多了,甚至还要快一点点!”
路飞停了下来,再次低头观察着自己的身体,除了颜色和被剥了皮的人类肌肉不一样,其他基本类似,对了,人被剥了皮会流血,但他没有。
真皮掉了,肌肉表面一层爆爆的肉膜,他伸出手,用指甲戳了戳,居然没有戳破。
要知道,丧尸的肌肉可是很酥软的,或许应该用腐烂来形容,一抓就掉,这也是路飞不敢冒险的原因之一。
身上的肉,万一被人砍掉一块了,可是不会再生的,直到先前,没有吞服尸囊前,他脚踝上的伤口,还一直存在着,根本没有愈合的迹象。
但是现在,路飞已经看到脚踝上的伤口,有黑红色肉芽长出了。
比起腐烂的肌肉组织来,现在的肌肉,路飞看到了活性。
“或许这样也还不错!”路飞被逼着,再次接受了自己的这副鬼样子!“至少现在比以前力气更大了些,速度也更快了!”
还有指甲,也比以前更长,更锋利了一些。
他感觉,他的指甲绝对可以划开一个人的喉咙。
同时,他更加确定了,丧尸也可以进化,也可以变强。
想到这里,路飞一阵兴奋,他张了张嘴,居然发出一声怒吼出来。
以前他根本无法做到这一点,丧尸没有呼吸,就无法让声带震动,因此丧尸是没有办法发出声音的。
但现在,路飞可以做到让肺部轻微变形,挤出空气来,发出怒吼。
但也仅仅只能做到如此。
接下来,路飞便开始行动了,首先,他需要一件衣服,一方面用来掩盖他这身显眼之极的身体,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还是人的思维末世,是人就要穿衣服。
超市里有卖衣服的区域,虽然不是品牌,但正好符合路飞的要求,他没有因为稍微变强了一点就开始膨胀,像电视里演的,穿名牌,戴名表,在丧尸世界里招摇。
尽管变强了一些,但他还是决定低调再低调,高调的生物,永远是死的最快的。
老虎高调吧,把自己高调成了珍惜动物。
熊猫胖嘟嘟,萌萌哒,直接高调成了国宝。
从内裤到外衣,路飞选择了很普通的款式,灰白色,上衣带帽,正好可以将他恐怖的头皮遮盖起来,袖子比较长,可以将手缩进去。
袜子,鞋,都选择了运动款式的,利于奔跑跳跃。
然后,是一个双肩背包,用来装一些东西。
比如说路飞从一个专柜里拿起一个望远镜来,望了望,发现丧尸也可以用望远镜。
这很好理解,所有人都认为丧尸没有视力,路飞认为这是不对的,它只是不能分析眼睛反馈给大脑的信息,这对它来说,太复杂了。
或许伴随着丧尸的进化,视力便会重新恢复。
因此,望远镜对于路飞来说,有点用处。
还有图书专柜里,一本厚厚的最新版旅游地图,路飞翻了翻,除了z国的各大中小城市,县城的地图外,居然连外国一些著名城市的地图都有,而且还是最新版的,上半年3月份发行的。
果断塞进了背包中。
路飞走马观花的在超市的货架之间穿梭着,只要觉得有用,就会装起来。
随手将一盒“杜蕾斯”装进了背包。
倒不是说有用,只是习惯了,待他扔进了背包才反应了过来。
以前的路飞,可是个富二代,这东西几乎就是长期准备,随身携带的,按照他那无良老爸的说法就是,女人都是看准了你的身份,你的钱,不能给于别人把柄!
他又重新返回了生肉柜台里,从自己脱下的衣服兜里,翻出了一串钥匙。
那是他家的钥匙,等弄死李玉峰那帮人,路飞就决定回家。
还有几部充满电的手机,他要用这几部手机,让李玉峰他们感受绝望。
最后,他打开了堵在吧台口的冰柜,吃了些生肉后,朝着超市外走去。
他打开商城的卷闸门,又重新拉了下来。
因为他知道,这座商城里还有其他幸存者,先前杀人是不得已,在那种不是他死就是我亡的局面里,杀人就杀人了,但在路飞的内心里,还是不希望人类灭绝。
对和自己无冤无仇的人,还是能帮就帮一把吧!
超市里已经没有了丧尸,物资够他们支撑一阵子的,至于以后,就看他们的造化了。
此刻已经是下午时分了,在阳光的考热下,路飞靠近了酒店。
他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