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1章崇祯新政  我在大明割韭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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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部案就这样结束了吗?

并没有。

至少要将它的影响力扩大化。

这是皇帝对贪污军饷的一次雷霆手段。

大明朝的军政烂成一坨屎,普通边军一个月差不多0.8两银子,可真正到手的,0.2两?

甚至有许多根本拿不到钱。

拿不到钱,时间拖久了自然就哗变,军心不稳,起来,走下来,走到百官面前。

百官低下头,不敢直视天子。

“朕今日不需要你们说话,你们听着就好。”

“朕今日要宣布崇祯新政,你们听好了。”

“第一、咱们来提一个明确的目标,朕来定一下,前十年,朝廷的主要任务是解决老百姓吃饭问题,朕要每一个老百姓都能有饭吃。”

可能吗?

十年?

当然不可能!

但这事目标,目标是目标,目标定出来就是让大家往这方面去努力的。

这是一个大目标。

大目标提出来后,各个省要做具体的计划,自己提出省的目标,做计划拆解。

这就是下面人的工作了。

皇帝是要提出最高战略方向的。

显然,皇帝现在把格调定了。

第一个十年计划,解决粮食吃饭问题。

“第二、擢升宋应星为农政院督部,辖制全国农政,地方凡是与农政有关官员,从地方官府剥离出来,全部归属农政院!”

皇帝此话一出,所有人心头皆是一颤。

这第二条,见牵扯到具体行政框架的问题了。

为什么要这么分?

当然也是有原因的。

古代的官僚架构不够垂直。

为什么这么说?

例如地方的知府这个角色,既有地方的民法权,也有行政权,还可以调动少部分的兵。

民法权就是如果出了官司,知府或者知县亲自审案。

行政权就不必多解释了,这是知府该有的权力。

至于调动少部分兵,这属于兵权的范围。

最严重的是,税收权也在知府手中。

这是多项权力混合在一人手中,这样不出现大规模的腐败才怪!

而小到一个地方的农业,例如水渠的兴建,也是知府来管,这里面就有巨大的油水。

要降低地方的腐败,就要给地方分权,且相互归属中央朝廷垂直管辖。

而地方农政便该如此。

由朝廷垂直管辖,地方农政官员除了向知府汇报,还需要向朝廷汇报,而不是什么事情都汇聚到知府那里,统一由知府汇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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