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寻欢凌秀当然知道。
李侍郎,哦不,现在是李尚书了。这位当年高中探花,在礼部任职一路高升到侍郎。凌秀启蒙时,老皇帝还让李侍郎教授过她诗文。
李家几代单穿,就没出过女娃娃。老李探花起初是欣然应允的。虽然人家心眼儿小了些,气性大了些,但对上可可爱爱的小姑娘从来没什么脾气。而凌秀小时候生得雪玉可爱,十分惹人怜爱。又是个公主,对小姑娘莫名有着慈父之心的李尚书只差没把她拿祖宗供着。
只可惜,公主殿下学个啥都没长性。在诗文上更是半点天赋也没有,一首哪哪哪都挨不着的诗写出来,让这位老李探花差点儿自闭。老皇帝无法,看谁都治不了她,这才把她扔给了兼职太傅的诸葛神侯。
但李尚书怎么说也教过凌秀,有上一场师生之谊。凌秀诗文学不通,却也没忘了这个老师。前两年,李尚书大儿子科举提名探花,让对状元之位莫名执着的老李探花郁闷了好一阵儿。今年她二哥上位,开了恩科。李寻欢去考,又是探花。凌秀得了消息后怕这位老师自闭,特意让人带了东西和亲笔信去京城慰问他老人家。
如今。李尚书的二儿子遭人劫杀,她于情于理都会提剑上去把人拍死。
公主殿下抽出金色长剑,刚要提气冲进人群,她身边的阿飞动作却比自己还快。
“你干什么去?!”凌秀一把薅住阿飞的后领子。
阿飞向前冲锋的动作霎时止住,如同被扼住命运的后脖颈的狗子,一脸茫然地回头看她。那双浅色的眸子,仿佛疑惑又委屈。
“我让你动了吗?老实呆着。”公主殿下拿出大人管教孩子的严厉,把人扔给了霍天青,“你在这看着他。”
也不看看前面是什么场合,李寻欢都重伤不敌,他一个剑还没自己快的小孩子瞎凑什么热闹!
忘了此世也才十四岁的凌秀再次提剑,闪身至混战边缘。
“噌!”
只见一道金色剑光闪过,最外围的人瞬间就倒了俩个。再一眨眼,几声混乱的惨叫响起,两名提刀大汉倒飞出来,狠狠地砸至阿飞与霍天青面前,激起一片尘土。
阿飞似是把那道金色的剑光刻进眼中一样,一双浅色双目亮得惊人。他握紧手中的铁片剑,浑身上下的毛孔张开,对着前头的人群跃跃欲试。
“别去添乱。”
一道低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,他的左肩上头沉了沉。
霍天青把手搭在阿飞的肩膀,双目犀利地扫了一眼前头这些打扮各异的江湖人。
围攻李寻欢的大致有二十人,多数都不入眼,只是那喊话的三人倒是有这本事。
霍天青盯紧那三人的动作,嘴上却和阿飞说:“这些人不过乌合之众。小姐心情烦躁,正好拿他们泄去心中燥意。你就别上去抢人了。若是让她没打个尽兴,反而不好。”
短短半年时间,天禽门少主已经完全适应了管家的身份。凌秀的别院里头藏龙卧虎,单是一位林伯,就让他洗去了两分自视甚高的矜骄。现在他已经是一名合格的管家。
既然自家主子发话让他把人看好,那他自然会让阿飞老老实实待在自己身边。
闻言,阿飞抿抿单薄的唇,不再尝试。只是他眼睛紧紧盯着前方,每一道金色剑光划过,他的双眼都会更亮一分。
凌秀并不知道阿飞在盯着自己。又或者说,现在太多视线都在她身上,她根本没有心思去分辨是谁。
一连挑飞几人,她由最外层冲进包围圈。
她扫了一眼半跪在地的李寻欢。见人没死,身边还有个提着银枪的汉子守着,她心中松了口气。
李寻欢这一手小李飞刀在江湖上名气不小,飞刀之下,不留活口。暗器,讲究得就是出其不意,一击毙命。虽然现下他人已重伤,但只要他手里还握着他的飞刀,就没人敢擅自上前。他周身倒下的尸体,就是最有力的证明。
凌秀这势不可挡的架势,自然引起了敌人的注意。关外三凶见只是个十三四的小丫头,心中不免起了轻视之心。
其中一人嗤笑一声,很是轻蔑:“小小年纪不知天高地厚!你既自己送上门来,就同他一起留在这里吧!”
“是吗?”凌秀踹开一名喽喽,眯起的凤目莫名危险。
下一瞬,她的人影在原地消失。那人面上的不屑还未消退,一抹红影便至身前,紧接着就是一道刺目的剑光。
只见,公主殿下闪身至那莽汉面前,反手就是一剑,直直地抽在对方的脸上。再一眨眼,后者已经是满脸血地倒飞出老远。
一剑抽飞“三凶”之一,不仅是那倒霉蛋一脸懵逼,其他人也懵了。
——踏马的,这么凶的丫头从哪儿跑出来的?!
众人惊诧的目光中,红衣少女一把甩下剑上的血迹,露出比对方刚才还要蔑视的嗤笑:“我这人,最隔应的就是在我面前装逼。”
像楚留香他们那样自带逼格的也就罢了,毕竟大家都是朋友。但你又算老几,在劳资面前哔哔赖赖。
“老三!”关外三凶的老二是个瘦高个儿,一见兄弟一脸血地被抽飞,倒在地上生死不知,人也急了。
“小丫头!拿命来!”瘦高个儿手持两把与自身很不相符的开天斧,又急又怒地朝凌秀劈过来。
瘦高个儿看上去像个干干巴巴的枯柴,但力气却不小。一双斧子砍过来时,都带着风。
“锵!”
凌秀微微躬身,把剑横过头顶,稳稳接住这一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