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而,一个温润清俊的面孔突然的出现,遮住了他上方的方寸晴空。威克汉姆本能的翻身,滚到了一边,迅速一跃而起。动作一气呵成,直到摆好了戒备状态,方才反应过来,他已不是原来那个随时可能陷入困斗的雇佣兵了。
威克汉姆为自己这种过激反应暗自摇头。挑了挑眉,看清来人,是宾利小少爷和主角达西。
“你们好。”威克汉姆冷淡却得体的向他的“主人”打招呼。“请问,有什么我可以帮您的吗?”
“威克汉姆,很抱歉打扰到了您的沉思。”宾利对威克汉姆十分友善的微笑着说。
“我们今天打算去打猎,请问您愿意加入我们吗?你知道的,女孩子不适合参加这样的活动,而如果只有我和威廉的话,这场狩猎就未免太无趣了。”
宾利的教养很好,坦诚又谦逊,没有高人一等的门户之见,和他的妹妹截然不同。威克汉姆并不排斥和这样的人一起出行。
不过,他还是看了宾利身边的达西一眼。看到达西似乎也不反对,威克汉姆才答应。
“我的荣幸,宾利少爷。”并十分礼貌得体的鞠了一躬。
“威克汉姆,您简直太见外了!在我看来,您才是这座庄园的另一个主人。”宾利真诚的微笑着说。
威克汉姆沉默的笑了一下,伸手拍去衣服上沾到的草屑。
这种客气话,他如果当真了,只怕最后真的会像原著中那般、万劫不复。
威克汉姆“反常”的一举一动,达西全都看的分明,他在心中再一次确定:
这个人、绝对不是威克汉姆!可他到底是什么人呢?
就刚才,我和查尔斯来找他的时候。他的本能反应说明:这一定是个非常谨慎的人,并且受过训练。
首先,这个人思维敏捷、动作矫健、身手不凡。眼底在某一刻甚至泛起了一丝冰冷的杀意。
威克汉姆绝对做不到这样,一直和威克汉姆生活在一起的达西太了解他了。威克汉姆的生活糜烂堕落、酒色早就掏干了他本来就不怎么健壮的身体。
其次,贪婪虚荣、好高骛远的威克汉姆更不可能用那么谦卑的语气和查尔斯说话。
最后,威克汉姆近来的生活状况,过于节制和规律了,连我都做不到,几乎能媲美一个清教士。
——同一个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,有可能发生如此巨大的转变吗?
“请问,什么时候出发?”威克汉姆将自己整理妥当之后问另外两人,打断了达西的分析。
“我想,就定在吃完早餐以后吧。”宾利说。
离用早餐还有一会儿,刚好可以趁这段时间洗个澡,把这身被汗水浸透的衣服换下来。威克汉姆心想。
他晨练的时候为了发泄情绪,歇斯底里的近乎自虐。早知道要去打猎就不这么拼命了。
其实,对威克汉姆来说,美妙的杀戮、才是最令他兴奋的发泄方式。
这一点从未变过。
吃完早饭换上一套比较宽松的衣服,威克汉姆骑着马等在了彭伯利庄园的树林路口,没多久达西和宾利就来了。
达西扔了一把枪给威克汉姆。
威克汉姆迅捷的抬手,凌空接住了那把枪。
威克汉姆暗叹:枪,多么熟悉又陌生的东西啊……
这是一把来福枪,每打出一发子弹就重新要上一次膛。不过,这个年代有这样的东西已经很不错了。
威克汉姆拉了一下枪栓,上膛后对着不远处的一棵树试了一下。
准头还行。
在威克汉姆专注的擦拭着带给他有太多回忆和感慨的□□时,达西的眼神却再一次变得明暗不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