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三十七章 政策  斩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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赢玉封平刚夫人,范增这边被燕王任为亚卿,太子门下都是喜气洋洋,连续欢饮数日。

范增既为亚卿,自然不能再待在太子门下,故而燕王赐了范增一所大宅,就在外不远,和太傅鞠武府邸相比邻。

范增的家眷,早就来到了燕国,姬丹怕范增无人可用,遂自太子门下拨了五十僮仆和二十个女侍,送给范增使用。

范增新官上任,跟着鞠武熟悉政务,倒是忙碌的很,姬丹这里,汇合门下众人,集众人所长,参各国之用,详细商议逐项变法之道,以便缮写成文交给范增以备使用。

这争论最大的,就是重农耕还是农耕和工商并重的问题。

重农耕有重农耕的道理,所谓民以食为天,吃饱饭,是每个人最基本的生存要求,国家要富强,基础就是必须能拿的出足够的食物来供给百姓和军队。没有那一个诸侯,在百姓和军队都饿着肚子的时候,还能称雄于天下的。

国家的粮食,不会从天而降,只能是靠庶民经过艰苦的劳作,一粒一粒的从地里收上来。庶民的耕作,就是为国家效力的过程,因此国家为了生存和发展,就必须鼓励农耕,多一人耕作,国家就多一份产出,少一人耕作,国家不但是少了一份粮食产出,还多一个人吃饭对粮食的消耗,因此,大多数宾客建议,以农耕为本,以工商为末,重本抑末。以求发展。

这种政策的优越,还有一个最好的例证,那就是秦国,自从商君在秦变法以来,虽然后来商君惨死,但秦国历代君主,均奉耕战为国策,百余年来,已经雄强于诸侯。可见重农耕,绝对是强国之本。

但也有人反对,道是农耕虽为国家基,但工商也不可偏废,无农不稳,无商则不富,农家耕作纺织,也需互通有无,比如食盐,家家非用不可,如果没有商贩,长途贩运,则百姓如何得以食用?况农户耕作,镰、锄、稆之类,非工无以制造,非商无处可买,可见工商之徒,也是国家必须,决不可强行抑制。

况且当初商君变法之时,秦人所居,不过是关中一隅,一心农耕,足以快速积累国力,但如今秦人纵跨十余郡,川中巴蜀,上地太原,出产各有不同,工商之类虽然为人所轻,国家亦常以罪人视之,但毕竟也是蓬勃而起,可见强行抑制并无大效,我大燕,南自赵齐,东至辽东,或有游牧之畜,或有鱼盐之利,或有耕种之丰,正可擅用商贾,以通有无,何必效秦之故智。

提倡重视农耕之人,也承认商贾交流有无,实属必要,但对于工商与农耕并重,仍是不同意,因为在他们看来,这国中庶民百姓,唯农耕最苦,一丁日夜耕作,不过数十亩,养数口之家,风调雨顺之时,不过温饱,一旦有灾,全家衣食无着。好不容易农闲,又需参加劳役。而商贾之人,往来贩卖,低进高出,转瞬就是一倍乃至数倍之利,所或之丰远在农人之上。重农抑末,尚且人人思弃农而为商贾,何况二者并重?

二者并重,即是轻农,国家之基,必然不稳。

宾客之中,争执很激烈,做主的姬丹很头痛。

关于中国重农之策的利弊,历代多有论述,都认为民以食为天,农耕乃是国家的基,故而自秦以下两千多年,各朝各代,都是以农立国,每当一个王朝稳定下来,最先执行的就是重农之策,也往往通过农业的恢复,快速到达王朝的繁荣和稳定。

重农之策,并非只是一句话而已,而是伴随着土地分配的调整和开垦的进行,以秦国为例,重农,首先是授田制的实行,通过授田,使得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成为社会的主体经济力量,而这一主体力量的强弱,又成为社会稳定与否的决定力量。

作为小农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的家庭,不但是一个生产单位,更成为社会的组成单位,赋税的征集,兵役的征集,都是依附在重农之后所配属的户籍制度上。

在经历一个动乱的年代之后,往往由于人口的减少,大地主等上层阶级的衰败,为新的帝国和王朝进行土地的再次分配创造了条件。在这个分配中,土地的富裕和相对的平均,进而创造了更多的小农经济的产生,进而快速的达到产出的相对富足和整个社会供应的增加。而让整个帝国进入一个繁荣期。

比如汉帝国建立之后,在高祖刘邦削平异姓诸侯之后,文帝、景帝行黄老之道,减少兵役劳役的征集,使得农业快速恢复,粮食生产达到了极大的丰富,据测算,在汉代初期,人均粮食的供应水平远超过现代一倍以上,文景之治的最大的标志,就是仓储丰满,竟然导致了由于储存的时间太久,粮食腐烂在仓,穿钱的绳子烂掉,钱拎不起来的现象。

再如著名的贞观之治,也是在大唐帝国实行均田制、府兵制之后,短短十几年间,农业极大规模的恢复,物产丰盈,竟然到了每斗米不过三四钱的地步。全国数千万人口,一年的死刑犯人不过才二十九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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