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秋水未施粉黛,出门前套上一件黑色的呢大衣,穿九分牛仔裤,还时髦地露了个脚踝,走在南州的街头,引来一串目光。
低配版的红毯气派,也不过如此吧。
如果不是赶时间,程秋水大概会举着手对每个人娇滴滴地。
十八岁的时候,程秋水顶着南中高考状元的头衔上了一次南州的地方电视台。
第一次面对摄像头,身边围着一堆记者,有点紧张,提前准备好的台词都忘光了。
印象最深的是记者问了句“高考之后有什么打算”,程秋水想了想,冲着镜头挤出一个微笑来:“奇变偶不变,符号看象限。谢谢大家。”
后期剪辑倒是非常用功,电视外头的人看了,觉得这年纪轻轻的小姑娘,眉眼还挺勾人。
读大学的第一年,三个班级一个连进行军训,程秋水当了几回拉歌小队长,被人拍了视频传网上,顿时掀起一阵热潮。她成了微博一度话题人物“最美军训女生”。
后来她就总在南大校花排行榜独占鳌头,这种凭天资赢回来的荣耀让她觉得很爽。
正享受着万众瞩目的美好时光,莫寻的电话就打来了。
“秋水,你到哪儿了?我们已经在这儿等了半小时了。”
程秋水勾了一下嘴角:“嗬,我还以为是单挑,莫老师还带帮手了啊?”
“程老师别开玩笑了,赶紧过来啊。”
程秋水说:“我刚停好车,正过马路呢。”她一边走路,一边朝马路两边扫了几眼,继续对着手机说,“我不认识你说的那个咖啡店,你站门口接我一下。”
“好。”
程秋水把电话掐了,走到马路对面正好红灯亮起来,后面的大妈赶紧加快了步子,推推搡搡把程秋水挤了个踉跄。
程秋水握在手里的手机被弹飞出去,摔在盲道上,那大妈头都不回,继续往前面横冲直撞。她瞅着那大妈奔走的方向,哟呵一声:“现在倚老卖老的还专挑美女下手呢,服气。”
一个优雅地转身,程秋水准备把掉在地上的手机捡起来,意外地发现面前多了个人。
来人穿一件牛仔外套,戴副眼镜,个子不高,但是皮肤很白。
莫寻俯身帮程秋水把手机捡起来。
程秋水检查了一下手机有没有破损的地方,用手指慢条斯理地拂去屏幕上的灰,瞥了一眼莫寻。
莫寻搔搔头发:“进入喝杯东西吧,店就在前面。”
程秋水把手机揣兜里,朝手里哈了口气,搓搓:“走。”
莫寻(自称)是传媒学院的院草,他们摄影团队的小队长,程秋水走在他后面的时候,才注意到他后脑勺的头发挑染了一撮绿色。
几天没见,帅是没帅出什么名堂,行为艺术倒是越做越粪土了。从头到脚展露出一种粪土的骚气。
进店,几个人围坐了一桌,讨论得热火朝天呢,莫寻招了一下手示意:“秋水来了。”
程秋水一瞧,一桌七八个人,没几个她眼熟的。不过见到校花本尊,其余人貌似非常激动。张牙舞爪的。
其实她加入摄影小组也不过是偶然,是莫寻起初打算在校内注册一个社团,她给帮衬了一阵子,算是最老的一批社员。后来时代更迭,进来一群学弟学妹,程秋水就没怎么参加过活动了。
莫寻把程秋水招过去,给她推了张椅子:“其实我们今天找你过来,就是想说一下一月份摄影比赛的事情。”
店内暖气十足,程秋水捂着大衣有点热。
她没坐,手插口袋里:“什么主题?”
“最美大地。”
“然后?”